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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目前,现有享受定期抚恤,定期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共有37人,其中,烈属1户1人、病故军人家属1户1人、孤老复员军人1人、在乡复员军人8人、带病在乡退伍军人20人、革命伤残军人8人,经常深入到户对优抚对象家庭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与否,并关心和了解各个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做好2008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去年退设士兵共有25名,其中6人经我办推荐安置到公安分局,其他从镇财政领取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000元/人。
4、做好迎接省双拥模范城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巩固加强双拥模范城的各项基础工作,深入到村到户,督促检查双拥工作落实。镇分管领导带领我办和武装部同志,深入到义务兵和优抚对象家庭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与否,并关心和了解各个优抚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继续做好参战人员的确认工作,到目前经市审核已确认并领取补助金的共有102人,对部分因参战资料模糊未能确认的,及时做好他们的思想稳定工作,对一些确因生活困难的,尽力给予解决。
三、加大力度,依法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我办根据职能的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残联、村民自治、老龄办、红十字会、慈善筹款、婚姻登记、区域勘界、地名管理和收养等工作,都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把各项工作做好。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今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到目前基本顺利完成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组织,及时解决问题。为切实搞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我办工作人员作为驻村工作指导组成员,自始都工作在第一线,了解掌握情况,研究和分析换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换届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工作。
2、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按照我镇推行"无坟镇"方案,继续按照市民政局、市殡葬管理的有关各项要求,确保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四无"(无二次土葬、无非法转变公墓性质、无新坟冒出来、无乱费现象)。镇辖区内今年1-10月共死亡267人,火化267具,火化率保持100%。
3、依法做好婚姻登记的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把婚姻登记关,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特别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对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对其房屋和其他财产的处理进行认真审查,以保护妇女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及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保护离婚妇女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权等。全年1-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362对,其中初婚340人,再婚22人;申请离婚64对,准予离婚64对,补发结婚证书65对。
4、开展红十字会工作。
①、按照市政府、市红十字会的部署,做好每年的万人行慈善筹款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将红十字会的绩效和事业的发展充分展示,2008年慈善万人行活动共筹得善款260万元。开展了2008年红十字博爱月活动,市、镇的志愿者、义工组织到困难家中走访慰问,为有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援助。今年1-10月我镇红十字会发放医疗困难救助金91万多元,受益人数682人次。
②、继续实施《**镇扶困助学实施办法》,经审核,今年共向121名符合助学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发放助学金38.6万元,帮助困难弱势群体,资助特殊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