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城乡基层单位全面落实。通过开展平安创建和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和吸毒人员帮教和促进就业、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走在各县前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群防群情队伍、平安建设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平安创建等经费保障到位。
6、各种资料齐全。要按照综治办印发的资料目录,逐项对照填补并分类归档,村上要用纸制档案盒,乡镇要用塑料档案盒,资料档案盒外观书写要求统一、整齐、美观。
三、组织领导及考评验收
“平安乡镇”创建及考评验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领导,县综治办具体负责实施。
“平安乡镇”每年评比命名一次,与上级规定的评比一致,同步推进。评选要坚持标准,从严掌握,不照顾平衡,不分配名额,采取乡镇申请、县综治委复核验收的办法,做到创建一批,检查验收一批,命名表彰一批,对“平安乡镇”实行动态管理。县上将参评乡镇申请报告及审核意见报区综治办。考评验收标准实行百分制,得分达90分以上且没有被取消评比资格,评定为该年度的“平安乡镇”。当年被评为“平安乡镇”的,由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授予奖牌及物质奖励。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创建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路、稳定是硬任务”的责任意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平安创建活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政一把手作为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把开展“平安乡镇”创建活动作为建设“平安土乡”的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细化平安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创建责任,把各项任务落实基层组织、基层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身上。加强调研、督促检查和指导,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开展平安建设的经验,积极探索基层安全创建的规律,促进基层安全创建工作。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工作措施,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加强安全防范,维护辖区安定稳定。增强维护政治稳定的敏感意识,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发现、控制和打击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坚持打击与教育转化并举,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治理,坚决制止滥乱建现象的发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爆炸、集体中毒、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等安全隐患,完善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做好事故预防和救援处置工作。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源头治理,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着力构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明确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职责任务, 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研究、分析和总结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特点,积极簌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从源头上化解冲突,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以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率为目标,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严重就整治那里,适时组织开展阶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