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半年,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区高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及中院年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更加突出抓队伍、抓服务、抓管理监督、抓基层基础等工作,审判执行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今年上半年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做出安排。
一、案件审理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院受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1318件(其中旧存262件),结案783件,结案率为59.4%,受理案件数比去年的1220件多98件,上升7.43%。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98件(其中旧存2件),结案153件;民事案件立案1107件(其中旧存252件),结案625件;行政案件立案4件(其中旧存1件),结案4件;审判监督立案9件(其中旧存7件),结案1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71件(其中旧存190件),结案80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审判和执行工作,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1、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准确把握好宽严尺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那些主观恶意不大的犯罪人员,对能适用缓刑的就适用缓刑,有效地减少和预防犯罪;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工作,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等司法原则,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今年1-6月份,刑事案件立案198件320人(其中旧存2件),结案153件241人,结案率77.2%,去年同期受理139件181人,同比上升29.7%;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1件,其中调解成功的10件,调解成功的标的为8.6万元。
2、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运用审判职能定纷止争的作用。一是抓重点促和谐。把重点放在依法妥善审理好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案件,从社会和谐的角度,更加注重如何定纷止争。高度重视与民生相关的民事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破产案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妥善化解好在破产案件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三是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实行集中审理。从年初开始,我院民一庭便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在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努力,已于 月初在交警大队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委会,我院派专人到交警大队上班,对该类案件实行集中审理,以统一司法尺度,及时化解矛盾。四是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以中院组织开展“诉讼调解加强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对调解方式方法、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心理研究,不断总结开展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失败原因,进一步建立完善委托调解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各方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上半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55件,旧存252件,新旧合计1107件,去年同期受理1072件,今年同期比去年多35件,已审结625件,结案率为56.4%,调解结案262件,撤诉137件,调解撤诉率为63.84%。去年上半年调解撤诉率为49.7%,同比上升14.14个百分点。
3、强化行政审判工作,努力化解官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一是加强对行政案件的研究,切实做好对行政机关的司法建议工作。针对不断增加的行政案件,认真研究分析其原因,并开展案件回访、一案一建议活动,积极提出有效的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