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环保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市政府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城市为载体,以重点区域、流域污染治理为抓手,在改善大气环境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
1、实施蓝天工程,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02年,市区好于二级以上天数仅175天。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市政府作出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决定,制定了蓝天工程计划,在市区开展了建设无煤区和改煤区工作,截止年底,全市拆除燃煤锅炉3536台,清洁能源使用率由2002年的35.39%提高到年的49.25%。建成天然气加气站17座;出租车改天然气车辆改装率达到85%;汽车尾气排气检测达标率84.81%;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2619家,更换无煤炭烧烤炉1209个;秸秆禁烧率达到98%;当年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60天,比2002年增加了85天。
2、实施碧水工程,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起步良好。
多年来,我市水污染集中表现在“三河”(沣河、皂河、新河)、四厂(焦化厂、惠安化工厂、西郊热电厂、灞桥热电厂)、一行业(造纸行业)。十五期间,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如下措施实施治理:一是关闭规模以下造纸企业,从源头治理水污染。根据市政府《关于逐步淘汰小规模造纸企业的通知》(市政发146号)文件要求,到年底全市关闭小规模以下(1.7万吨/年)造纸企业共计95家。估计可直接减少废水排放量5000万吨,减少cod排放量近2万吨。二是开展了新河水质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沿岸16家排污企业废水处理实施现场跟踪监督,依法关停了4家不达标的造纸企业,11家企业经治理后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通过治理新河部分河段水质得到初步改善。三是开展严查环境违法专项行动,遏制造纸行业污染反弹。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出动检查达一万多人次,检查排污单位3000余家,查处违法企业1636家,其中立案查处191家,结案123家,17家“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被彻底取缔,98家企业被责令停产,88家企业分别被处以罚款,4名党政领导和企业法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3、实施绿色生态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进展。
“十五”期间,我市实施“大水大绿”工程,完成造林34.47万亩。浐河、灞河经过治理形成人工湖水面积8000亩,改善了周边生态环境。临潼区、周至县作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单位,分别编制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范》,建成2个生态示范乡(镇)、10个生态示范村并通过了市级验收。长安区郭杜镇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兴庆湖综合治理工程,投资7545万元完成雨水截流、污水改排、引水管道三项工程,成为市区著名景点。为了遏制秦岭北麓资源无序开发的违法行为,我市开展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先后关闭各类采矿企业48家,撤销房地产项目1个,取缔旅游项目2个,限期治理65家。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治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保障人体健康,我市建成占地34亩,年处理能力达7300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自年11月1日起投入使用,从而彻底解决了医疗废物长期分散处置易产生二次污染的问题。
二、“十一五”环保工作思路
“十一五”规划的工作思路是:重点解决我市大气污染和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提升环境污染监控和管理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从而使我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推进循环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