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县农民工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08年上半年县农民工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上半年,县农民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已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有效工作机制,现将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
1、健全组织、强化宣传。在年初我们成立了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并且在上半年连续开展4次政策咨询活动,主要目的是让用人单位知法、守法,强化法制观念。让农民工懂法、用法、依法维护权益。让社会各方面树立理解、尊重、保护农民工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明确了工作要点和职责分工。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工作要点》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方案》,并把《实施意见》中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分解到各成员单位,要求各成员单位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3、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农民工工作会议制度》、《农民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和《农民工信息通报制度》等制度,确保农民工工作能有序开展。
(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1、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在上半年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和拟订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相关办法,准备在下半年全面推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2、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们在建筑、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并在建设领域进一步落实劳动计酬手册和劳动者权益告知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
(三)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保险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我们加大了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宣传和检查力度,重点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石、制造、加工业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截止目前共有1350名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为加快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步伐, 我们采取“保住院、保大病、保当期”的办法,现已有860名农民工参加了大病统筹医疗保险。
(四)大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
1、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进一步落实“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我们采取的是:只要农民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书,就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并对家庭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费用。
2、加强对农民工疾病控制及适龄儿童的计免工作。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主要在宣传、咨询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利用出版、张贴、宣传画及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10个大型拆迁、建筑工地,组织公卫医师上街进行艾滋病、结核病及计划免疫的宣传。使大多数农民工掌握了有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法律法规等政策。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