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庭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对口庭室的监督指导,兄弟庭室的大力协助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各项举措,深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办案”三项重点工作,按照年初党组确定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本庭工作实际,全庭干警在庭长的亲自带领下迎难而上,奋力拼搏,积极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上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2件(含旧存27件),审结61件,总结案率为74.3%,其中调解(含调解撤诉)结案40件,除去诉前保全的8件,调撤率达75.4%。
一、突出“调解优先”,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调解是更高层面的审判,是更高艺术的审判。民一庭作为我院民商事案件审判的主阵地,化解老百姓矛盾的主窗口,其调解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我院审判绩效工作大局和我院在老百姓心中的整体形象。因此,今年来,我庭按照党组所确定的“绩效双优”的总体要求,切实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形成了“主管领导重视调解,庭长主导调解,庭员协助调解”的良好氛围,尤其是庭长郭凌云和副庭长*以女性特有的柔情和至真至纯的人格品质,时刻感化着每一位当事人,感召着每一位当事人亲属,让他们感受了司法的亲和,觉察了法院的关怀。我们所处理的每一起案件不仅达到了调解结案的“案结事了”目标,更达到了当事人心悦诚服的至高境界。在6月中旬处理的原告胡慧凤与被告廖拥军离婚案时,由于双方因性格都好强,被告廖拥军更是脾气十分暴躁,并有过犯罪记录,结婚20多年来,双方感情一直不和,胡慧凤也曾到法院起诉离婚。经过几次庭前调解,双方在财产问题上一直争执不下,对抗性极为激烈,调解未成。开庭的前几天,被告看到儿子在心理上支持母亲与其离婚,便与儿子发生争吵,并把他打伤。面对这一特殊案情,我们并没有放弃调解,多次传唤双方当事人和走访双方亲属。面对被告,我们对其行为提出严重的批评教育,跟他讲述“虎毒不食子”的深刻道理;面对原告,我们跟她讲案例,旁征博引,思想上引导她对被告理解和宽容;面对他们成年的儿子,我们与他分析父母的艰辛和孝老的美德。通过一系列至诚至善的努力,开庭后,双方当事人都被合议庭公正、真诚的行为所打动,庭审中,儿子对被告发出了“爸爸,我永远是你儿子,血浓于水。”的短信。一条短信,一副心药,把被告的感情裂痕完整修复。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离婚的协议,财产问题也达成协议。由此,在法院的调解下,一家人的法结和心结双双解开,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实现了当事人的心悦诚服。
二、突出“服务大局”,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突出服务大局,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一直是我院这几年来的特色工作,并得到了上级法院、县委、县政府及各界群众等的广泛好评。今年来,我们继续按照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倾力在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上作文章。一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面对一些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来院不便案件,主管院长亲自上阵自己驾私车同我们一起下乡送达法律文书,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我们共开展巡回审判40余次。二是不断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积极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活动。我们通过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办案、个案指导、赠送相关司法文书等形式,积极承担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为农村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积极落实“司法暖企”政策。今年五月,我们受理了新田县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沙田农贸市场14家商户(住户)的房屋买卖合同14件。由于该项目存在政府指导,房屋质量,市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