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群体性事件。省总工会派出工作组赴深圳富士康开展了"乡情关爱行动"和"黄妈妈聆听热线"接听与心理调适工作,妥善调处了少数非公企业因工资问题引发的集体停工事件。大力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全省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9000多个、区域(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479个,探索实行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委托工会先行调解机制,县以上地方工会联合人社、法院集中调处了1015起劳动争议案件。开展"农民工维权月"活动,慰问农民工15万人,发放慰问金及物资价值3500万元;与有关方面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参与调处农民工侵权案件1420件,涉及金额5000多万元,其中异地侵权案件438件,涉及金额2262万元。联合省司法厅评选惩处了首届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和"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工会法律工作者"开展网络舆情分析和监测,加强工会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主动掌握舆论导向。
增强了帮扶工作实效。省总工会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积极推进"四位一体"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市、县工会帮扶中心和基层工会配备50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了"四位一体"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活动,15家市级工会帮扶中心实现达标,99家县级工会帮扶中心全部达标,其中示范级13家、aa a 级46家、aa 级40家。各级工会开办技能培训班1200期,完成技能培训4万人,培训家政服务员1万多人,发放小额贷款和小额借款2748万元。省总工会联合有关企业开展了首届"金秋助学"艺术品公益拍卖,筹集善款1280万元,为1万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提供就学资助;全省工会共筹集助学资金3891万元,直接资助20256人。全省工会筹措送温暖资金1.5亿元,走访困难企业3176家,慰问困难职工和农民工30多万人。启动了武汉乡村圈职工医疗互助保证行动,为3.8万名女农民工进行了免费妇检,实施"工友光明行"爱心活动,为4.4万多人进行了白内障免费筛查,为4212人进行了免费复明手术。
召开了全省市县工会主席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推进会和全省基层工会建设暨"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工作现场推进会,大力实施"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强化了非公企业工会建设。大力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全省新增会员57.13万人,其中农民工34.4万人,新增基层工会组织5211个,组建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3000个,基层工会组织发展到8.8万个,工会会员发展到1184.8万人,超额完成了全总组建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乡镇(街道)工会和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专职工会工作者,全省新增1500名工会协理员,新增工会主席直选单位1709家,新增涵盖职工500人以上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职工200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主席选配管理试点单位107家、99家。省总工会积极参与省人大制订出台了省企业工会条例》王兆国同志就此作了重要批示;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坚决纠正局部国有企业在改革改制中撤销工会组织、合并工会工作机构问题的意见》全总办公厅向各省市区工会进行了转发;协助省委办公厅开展了省委工会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推进了工会工作全面发展。召开了全省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视频会议,深入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下发了全省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文件。各级工会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工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了工会工作全面发展。成立了武汉乡村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