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度工作总结
自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以来,在国资委、民政部和中机联的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各理事单位和广大会员的关心和支持下,协会秘书处及其29个分支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理事会的工作部署,严格遵守协会章程,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工作取得了成效。主要有:
㈠、编制完成了行业“十二五”规划。
协会受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和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的委托,组织行业力量,分别编制完成了《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十二五”规划》和《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十二五”进出口规划》,并于2011年7月,由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和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正式对外发布实施。
《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十二五”规划》从行业现状及“十一五”期间发展概况、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十二五”期间市场需求预测、“十二五”期间发展战略与指导思想、“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发展重点及主要任务、政策性建议和措施意见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规划凝聚了工程机械行业同仁科学发展的共识,勾画了行业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它的编制和发布,对行业未来五年转型、升级,科学可持续地发展起到了方向性的导引作用,对行业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㈡、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有关工程机械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1、关于工程机械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
协会配合财政部、工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所附装备目录与商品清单进行了认真研究,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并对涉及工程机械重大技术装备,其相关企业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和特殊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事宜,组织了以相关分会秘书长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了免税企业名单和免税产品数额。
2、有关技术改造项目。
协会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和《产业技术进步和企业技术改造目录》中有关工程机械的建设性意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工作布置,协会提出了工程机械列入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重点方向的项目共35个,其中部分被采纳。另外,协会还参与了相关技术改造项目的评审。这些技改项目的实施,对于推动行业创新升级,将产生积极作用。
㈢、积极承接政府部门转移职能和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1、配合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提出了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关工程机械类产品清单修订建议。
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9号令第48项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鼓励类”产品有:大型施工机械整机10项:30吨以上液压挖掘机、6米及以上全断面掘进机、320马力及以上履带推土机、6吨及以上装载机、600吨及以上架桥设备(含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400吨及以上履带起重机、100吨及以上全地面起重机、钻孔100毫米以上凿岩台车、400千瓦及以上砼冷热再生设备、1米宽及以上铣刨机;关键零部件9项:动力换挡变速箱、湿式驱动桥、回转支承、液力变矩器、为电动叉车配套的电机、电控、压力25兆帕以上液压马达、泵、控制阀。
2、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关工程机械部分的鼓励外资、限制外资、禁止外资投入的条件和产品目录建议。
3、按商务部合作司要求,协会提出了《工程机械行业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情况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