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宣传优秀栏目评选活动。
二、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校纪委起草制定的《中共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徐师大委发15号)已由校党委印发执行。同时组织了全校2237名在职党员、学生党员和非党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知识答题活动。另外,重新修订并颁布了《师范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办法》、《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41个党政工作规章制度。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苏教纪工3号《关于转发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认真总结了近几年来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断完善有关文件制度。6月份,我们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在采取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共师范大学委员会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徐师大委发7号),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
3.规范公务通信费用管理,促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省、市纪委等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小灵通”等通讯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及时对利用“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全校27个党总支(党委)中,有9个党总支(党委)没有使用“小灵通”等捆绑办公电话,其余18个党总支(党委)中有使用各类捆绑业务的办公电话共计165部(其中:处级及以上干部104部,科级干部38部,其他工作人员23部),在9月30日前全部解除了捆绑关系。同时机、卡一律由所在党总支(党委)收缴封存。
4.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针对信访材料中反映有的处级干部公车私用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对其认真地进行廉政谈话。被谈话的同志同时也表示一定要严于律己,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不辜负党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5.不断充实完善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开好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为认真落实处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去年我们设计并建立了处级廉政档案,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督促领导干部按时填写个人收入申报表,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暑假前后,我校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好本学期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并认真做好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调阅通报工作。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监督监察工作的力度
1.强化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全年我们全程参与了信传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等单位相关专业的招生考试、暑期招生录取、以及研究生考试、专转本考试、英语四六级等考试的监督工作。在参与上述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从出卷、组织考试、阅卷到成绩处理,对参与各项工作的同志进行招生考试纪律教育,签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近2000余份,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研究招生录取标准,处理考试中的作弊行为。5月份,针对以往监督中发现的高水平运动员等级证书造假现象比较突出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