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车管理我县县城道窄、街短、人口密集,城区人口自行车拥有量达50%、轻骑摩托车拥有量达15%、非机动人力三轮近3000辆,出租车300余辆,存在混合交通秩序混乱现状。现有公交车50多辆,通行繁华街道,加剧了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局面。公交车沿街停靠,车身长、班次密、候客久,在街道上人上货,非机动车围绕送人、送货,摊贩拉非机动车跟踪兜售商品,混乱局面加剧。
取消城市公交车经营很有必要,理由如下:
1、有悖法律法规。根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授权解释:城市公交车是指由省辖市城建部门建设和养护的道路上固定线路行驶的公共汽车。我县县城不是省辖市,公交车不具备城市公交资格。
2、实践上是失败的。公交布局的本意是为城区居民谋福利,方便城区居民城内出行。但发展规模过大(达50余辆),开业之后,公司挂靠收费,非法延伸线路扰乱农村班线,在城区黄金地段抢客源,损害进站车辆利益。这些车辆集中在道路较窄的县城商业街,混合交通局面长期不能根治。在规划线路上经营无利可图,布局本意得不到落实,公交功能缺失。
3、影响交通安全。不合理的经营区域、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堵塞了交通;车辆不纳入交通维修行业管理,技术条件得不到保障,给交通运输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4、是农村班线客运业户群访的根源。进站车辆的利益受损,管理体制不顺,城乡割据,管理难度加大, 矛盾迟迟得不到解决,屡屡引发群访案件。
5、完全可以用其它运输方式替代公交车。根据城区街道和现有人力客运三轮、出租车布局,自行车、轻骑摩托车为补充,城区居民城内出行完全能够满足需要,替代公交车势在必行。
三、“黑头车”经营和异地始发客运车辆
关于“黑头车”问题通过近两年来的整治,全县70%“黑头车”被取缔。现隐藏的“黑头车”主要有两类:一是公交车未经交通批准、未取得线路牌延伸乡镇,有50余辆,且公交车多数破旧不堪;二是保护车辆,常年不缴税费,垄断客源。他们到处乱跑,拒缴规费,拒受交通管理,钻空子,谋私利,引发秩序混乱,为此必须严加整治,同时请求县政府批准在县城四周设点布控,一停、二罚、三处理,开展专项治理。
关于异地经营客运车辆问题。突出表现为本县人买车入外地户,在外地缴税费,在本县始发拉客,抢本县车辆客源和税费。这类车辆有66辆,原则上应当取缔。考虑到已形成规模,且成因复杂,拟分两步走:一是交涉,纳入我县日常管理,税赋对等;二是异地车如不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管理,恳请政府支持坚决取缔。
四、维修子行业文明创建和清理整顿
我县汽车维修子占交通主干道、零散经营十分突出,维修网点密布在主要商业街和居民区,规模小、店铺修车、占道修车,既堵塞交通,污染环境,又噪声干扰居民生活。为此必须统筹合理安排、严加规范管理。
汽车维修文明子行业创建和清理整顿工作,由交通牵头,公安、工商、城建、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从规范区引导、规模化建设着手,带动清理整顿工作重点突破。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城区二类以上汽车维修厂家实行资质审验,促使其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承修质量,发挥引导作用;二是年内在闸北镇北通道和原涡阜油路交汇地段,规划建设三类以下汽车维修一条街;三是除交通部门在县城非主要干道、非商业街、非居民区许可设立2—3个临时维修站用以方便临时修车之外,县城交通干道和商业街、居发区一律不再保留三类以下维修厂站,对业已存在的一停营业、二并规范区、三迁至汽车维修一条街;四是交通部门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