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为税收征管保驾护航。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要求,科学把握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权力运行规律,积极构建起具有地税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降低执法风险,确保干部安全成长。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要充分依托数据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和网络媒体的特有功能,利用电子信息的客观性、开放性和高效性,及时捕捉税收工作各环节的异常情况,有的放失地开展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要以健全岗责体系为基础,以完善制度监督考核为保障,从个人岗位、科室职责、单位职能三个层面,采取规范岗责流程、梳理权力事项、排查权力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廉政风险库等步骤,重点对税款征收、税收管理、税务检查、行政审批以及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进行梳理,查找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分别由专人进行监控,同时对出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制定相应措施加以解决,提高工作防控的有效性。
(三)强化“两权”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和管理力度,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两权”运行管理。一是在税收执法权方面,按照“规范用权、公开示权、合理分权、科技控权、追究制权”的工作思路,继续抓好对“征、管、查”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对税收征管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部位和重点环节,从制度建设和执行上加强有效的监督。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外查偷逃税,内查征管漏洞和税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建立起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联动机制,纠正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对自由裁量权分层分权制约机制,通过分解权力防止权钱交易,减少工作失误概率,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确保队伍平安。二是在行政管理权方面,加强对“人、财、事”等重点部位的监督,具体对干部选拔任用、经费使用、基本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环节加强干部监督和审计监督,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督查,落实各项廉政制度。一是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确保党的十七大以来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市、旗有关会议精神及旗局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本局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确保基建项目、大宗物品采购等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二是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处罚行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加强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要加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落实廉洁自律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五是在开展各项廉政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贯彻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回头看”活动,督促全局上下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经常进行明查暗访,看落实各项廉政制度是否认真、措施是否得力、效果是否明显,是否围绕贯彻落实廉政制度开展工作,是否有利于促进各项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一是要继续强化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商业贿赂问题和厉行节约工作的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严肃查处、严肃追究、严格问责,维护广大纳税人和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二是要突出抓好执法执纪税风税貌检查活动。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文明杯”优质服务竞赛、组织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创建等活动,从保护干部和维护地税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着眼,根据各阶段工作要求,展开对落实重大决策布署、税收执法情况、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信访案件办理、“六条禁令”执行情况等进行自查、整改、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