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内完不成的工作,参加人员应当利用其他时间完成。
七、乡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参加人员的学习情况。
西郊乡保持党员学习教育补课制度
为了保证参加保持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党员,都参加教育活动,保证教育活动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因私未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人员应当进行及时补课,如果仍未按时完成的,在回头看环节必须完成。
二、“补课”主要以自学、夜读为主,乡学习教育办公室派专人负责补课人员的学习进度、笔记的检查。
三、“补课”一般不专门安排时间。
四、对在集中学习时未能参加、又未自觉补课的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补课。
西郊乡保持党员学习教育活动
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保持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领导,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把责任制落到实处,制定本制度:
一、在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期间,结合工作特点,乡党委各位领导同志要分别对基层单位进行包联,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
二、各位领导干部的联系点是:侯中立同志的联系点是西郊乡机关支部,王建军同志的联系点是安阳市同富非金属矿粉厂支部,赵修庆同志的联系点是粮管所支部,范玉峰同志的联系点是安阳市铁合金建材厂支部,左九素同志的联系点是老龄支部,张雪芹同志的联系点是西郊医院支部,韩秀明同志的联系点是永兴铁合金厂支部,刘旭辉同志的联系点是发达车轮有限责任公司支部。
三、各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出差距,理清工作思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西郊乡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请销假制度
为了使西郊乡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有序进行,制定请销假制度。
一、凡在参加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的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各个环节工作的,都要执行请销假制度。
二、在参加各个阶段的具体活动中需要中途请假的,应向当时主持学习的领导申请批准;请其他类假的,应当向党委副书记 申请批准,副科级以上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区境的,应当经乡党委同意后,由党委书记侯中立同志批准。
三、假期满后,应当向批准的领导销假。
四、对无故不请假的,要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