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郊乡《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支部、西郊医院、粮管所、4个非公有制企业支部的教育活动负总责。
二、乡党委副书记赵修庆同志负责对乡党委所属支部学习教育活动的督查工作。
三、乡党委组织委员周海洋同志负责办公室教育活动的具体安排、组织工作。
四、各支部负责同志根据工作分工,相互配合,组织所属人员及时参加集中学习、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
五、乡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学习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西郊乡保持党员学习教育考勤制度
为了使保持党员学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实现“长期受教育、永葆学习”的目标,制定本制度:
一、在保持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中,要对参加人员进行考勤,并如实进行记录;
二、在每次集中活动前,由学习召集人点名。
三、除因公外出、因病和特殊情况外,参加活动的人员不得请假。
四、参加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请假,并及时补课;无故不参加活动的,按旷工处理。
五、在一个阶段结束前,负责考勤记录的人员要公布考勤情况,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西郊乡保持党员学习教育学习制度
集中学习是保持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第一阶段,为了使学习不走过场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一、凡参加学习的人员,都要按照办公室统一要求,按时参加学习活动。
二、在集中学习前,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准备,学习要认真做好记录,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携带通讯工具的应当做关机或静音处理。
三、对学习时不遵守纪律的同志应当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四、实行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五、每个参加人员都要做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六、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做到两促进。在集中学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