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家级课题和省创新教育等重点课题的研究,积极推进信息技术教育与学科教学的有机整合。
五、健全发展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14、建立教育优先发展保障机制。坚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完善市级领导联系学校制度,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15、不断强化督政督学。创新教育督导制度,强化教育督导职能,抓好素质教育、教育投入、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专项督导。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实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完善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和考核机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组织实施2009年度县市区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做好迎接省政府2009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工作。推动市中区、邹城市创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制定实施《济宁市教育强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评估标准,启动教育强乡(镇)创建工作。
16、建立义务教育保障机制。
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基础上,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240元提高到295元,初中每生每年由340元提高到445元。2009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补助300元提高到小学500元、初中750元。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集中力量消除现有d级危房,2009年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5万平方米。17、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以县为主、政府投入为主,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满足教育发展需求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市、县增加配套资金,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确保“三个增长”,把握好“两个比例”。依法足额征收、按时拨付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加大对市属高职院校的投入。推进校企合作、引进外资、社会捐资、勤工俭学及教育资源置换工作,拓宽教育融资渠道。
18、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成立济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坚持“政府主导、财政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对中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实行资助政策,完善高等教育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捐资助学,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学生都能得到相应资助,确保每个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
六、积极推行依法治教,打造平安和谐教育
19、推进教育法制建设。实施教育“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完善行政许可制度,规范教育审批行为,健全学校教代会制度,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做好《法治教育》课程开课工作,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课堂”活动,抓好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师和法制副校长“三支队伍”建设。评选表彰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20、抓好平安学校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