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好新农村试点建设任务
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全县将新农村建设试点的实施单位确定为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在各乡镇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项目建设指挥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乡镇主要领导要全力以赴,切实承担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任。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重要工作职责,与县委县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专业部门一道,共同做好本乡及具体项目点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并自觉承担起责任,认真履行好职能,切实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各示范村项目建设形成不同层面、梯次推进的格局,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部门挂钩协助制度,每个实施新农村试点建设项目的村民小组由一个县级部门挂钩协助。各挂钩协助单位根据所挂钩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规划,开展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工作,从财力、人力、物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全力协助所在乡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项目指挥部做好规划制定、宣传动员、项目实施等各项工作。
县级农牧、畜牧、扶贫、旅游等专业部门充分深入基层开展指导服务,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在各乡镇和挂钩部门的协助下,制定好“生态文明村、旅游文化村、安居温饱村”的实施规划和项目实施服务建,全县各部门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在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建设的过程中,对每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安排一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联系,各联系干部通过开展实地调研、指导、检查,及时了解联系点的所需所急,协调好试点工作中的各方关系。
四、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大对新农村试点建设的资金投入
由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广,建设内容投入需求大,而全县农村基础条件相对较弱,为此全县在试点建设中通过整合农村、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的资源来加大对新农村试点建设的资金投入。按照“农民主体,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来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无论是在产业发展上还是在公益建设上,将各村民小组已有的各种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并有效整合。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按照统一的规划,将有限的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