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据此,县教育局理顺了管理体制,归口管理教师队伍。
二抓编制管理,严禁超编用人。扎实开展定编定岗工作,清理整顿在编不在岗人员,对财政供给人员名单进行逐人核对,对个人工资帐户全面核查,严禁为脱岗人员发放工资或列入2008年预算。为解决超编缺编共存问题,我县还扎实开展支教活动,2008年县属学校共选派70余名支教队员赴全县22个乡镇36所学校开展对口支教工作;各乡镇也积极响应,认真选派骨干教师赴缺编及边远学校逐级开展支教工作,并坚决兑现“评聘高级教师有一年以上农村教学工作经历”政策,反响较好。
三抓制度建设,实行依法管理。依照教育法律法规,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政[2008]2号),对教师的培训、流动作出明确规定,并坚决执行市局“六要六不准”、“十个禁止”规定,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
四抓案件查处,纯洁教师队伍。2008年,我们对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如违规收费、有偿补课等35人进行了政纪处理,对13名长期脱岗教师实行了除名,有效遏制了不良风气。
我县的教师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对新时期教师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各地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开展的不平衡,个别单位认识不高、措施不力、活动不多、行动不快、效果不大,所以,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对此,我们有清醒的认识,将继续不遗余力地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继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
一是继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教师活动,教育和引导教师强化责任意识,教书育人,做学生尊敬、家长认可、社会满意的教师;坚决查处违反师德的人和事,解剖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局机关和县直学校党员干部教师要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为全县教师树好榜样,当好示范。
二是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继续将乱收费、乱办班作为整治重点,继续开展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社会评学校“三评”活动,评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政风行风建设重点管理单位”,列为重点管理单位的,单位和个人当年
一律不评先、不评优,连续两年评为重点管理单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三是大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在“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中,要求各级教育干部带头学习,带头接受教育;切实提高校长队伍特别是“一把手”科学治校、民主治校和依法治校的能力;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各项制度,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考评机制,使师德师风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常抓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