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规范化建设,制定了《规章制度汇编》,使各项工作能够有章可循,促进了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解决部门在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们坚持每季度统计一次政法各部门办案经费保障情况,并及时县委、县政府汇报。为确保县、乡两级专职治安巡防队的工作经费和队员工资等,经县委常委会和县长办公会研究,我县为县治安巡防大队和13个乡镇专职治安巡防队各配备巡防用面包车1台,共14台,财政拨款42.9万元;县、乡两级财政共同解决巡防队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其中县财政解决县治安巡防大队队员工资和工作经费20万元,为13个乡镇治安巡防队补贴工资和解决工作经费40万元,同时每个乡镇每年要自筹6万元用于巡防队的工作经费和队员工资。
公安局全面落实了技防措施,全县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了以固定目标报警、图像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器为主的技防体系,有效减少了盗抢案件;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县11个乡镇派出所均有办公楼房,平均每个派出所有办案及巡逻车各一辆;全县有一级派出所一个,二级派出所二个,二级以上派出所绝对数居全市第一。县检察院建立了检察官学校,建立了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检察信息网站、文化作品展室、学习园地、摄影长廊等,为提高干警的文化修养搭建了平台。县法院加强法庭建设,不断改善交通工具,目前有4个人民法庭,其中3个法庭为单门独院,有一个法庭正在筹建。每个法庭一辆工作用车,4名工作人员。
二、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的队伍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期望及上级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和思想观念与新时期政法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政治理论水平、文明素质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对队伍建设工作不够重视、抓队伍时紧时松、工作作风不深入、一些民警政治敏感性差、执法随意性大、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屡有发生。
3、干部人事制度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政法干警待遇相对偏低,不利于政法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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