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得到了较好地落实。三是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按照市县纪检、监察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活动,重点对各中小学的教育收费,教材教辅征订,学生学习用品购买,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和大宗物品购置,工程建设投招标,校办产业经营等领域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和收受“回扣”、“手续费”及谋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予以了预防教育和治理;对单位帐外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了摸排检查和清理,有效预防和治理了教育系统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
5、切实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局对群众通过电话、人访、信访等形式反映的各种问题,坚持按程序和管理权限及时予以查处,使师生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地解决,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群体事件的发生。在办案过程中,教育局利用全系统信访机构健全的优势,实行分级办案、分级查处制度,形成了良好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使各类违纪案件和矛盾纠纷得到有效查处,及时消除了各种不稳定因素,维护了大局稳定。今年,我局纪委共查处各类案件13起,结案率为100%。
6、继续坚持党政务公开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各学校的党务、校务公开行为,我局党委要求全县各学校在认真贯彻落实《金塔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教育局党委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对党务公开栏的制作标准,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时限都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通过实施党务、校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党务、校务公开行为,增强了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今年全县各学校没有出现因党务、校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问题。
(四)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我局与各学区、学校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了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构建起了反映迅速、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的治安防范工作体系。同时,我局把创建“平安校园”作为今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载体,研究制订了《金塔县“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各学区、学校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起了有效的安全管理和应急机制。切实重视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有效维护了全县教育系统的稳定。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了学校门卫、食堂、家属区、重点部位及各类考试期间的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人不离岗、岗不离人,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出租房屋、暂住人口和临时从业人员的管理,并与具体的租赁单位和个人签订租赁协议和治安承包责任书,确保了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与文化、公安、工商、建设等部门联合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进行了检查整顿,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五)组织开展“和谐单位”创建活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
1、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各学校继续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学校教育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三德”、“三观&rd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