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整改工作,确保船舶和有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促使船员克服麻痹思想,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各海事处应充分利用监管现场、签证站点、执法窗口和宣传栏等场合,采取张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张等有效办法开展春运安全宣传教育。相关海事处要配合各区、镇政府加强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应在重点河段、渡口、村镇等场合宣传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和乡镇船舶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向渡工宣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渡工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春运期间的安全值班。局领导每周轮流1人值(带)班,值(带)班期间应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 督察处、指挥中心、监管处、船舶检验处每周安排1名处领导轮流辅助值班,协助值班领导处理值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春节黄金周期间值班安排由办公室商指挥中心落实。指挥中心保持24小时值班,及时接收气象信息,按照《珠海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规定(试行)》的要求编发安全预警信息;各海事处加强夜间值班人员和交通的安排,随时保证应急和快速反应的需要。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珠海市海上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处理、上报突发事件和有关问题;指挥中心按照《关于保持手机联络畅通的通知》的要求,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值班人员、海巡船艇和员工的通讯畅通状态。
(二)海事执法人员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并依法制止、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对存在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彻底排除,凡发现重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险情、事故等情况须立即向春运办报告;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强对各海事处的业务检查和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台帐记录要清楚详细,注意保存春运工作的原始资料,按照《珠海海
事局服务质量体系》和《珠海海事局海事处业务工作手册》的要求做好工作台帐的记录,发现隐患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并做好记录,同时各单位要加强监督和相互配合。(三)局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对内部关键监管岗位和监管关键环节进行督查、暗访,确保措施到位、监管到位和人员到位,对海事机构及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公以及出现其他有效投诉等情形,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广东海事公安第四派出所要加大查处抗拒海事行政执法行为的力度,为海事执法提供有力治安保障。
(四)各单位、各部门应做好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工作;局办公室应每天安排至少一部车辆和一名司机作为应急值班之用,并对值班、应急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随时可出车;执法支队应做好船艇的维护保养、物资准备和船员调配工作,保证巡航船艇处于适航状态,确保春运期间的交通后勤保障和快速应急反应。
(五)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和安全意识,兼职消防员和兼职治安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做好春运期间消防及内部安全工作;春节前夕,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开展一次火灾和内部安全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六)各单位、各部门要重视春运期间信息上报工作,应及时将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成效及与春运有关的情况向局春运办报送,重大、紧急情况应随时上报;要及时做好统计工作,将每天的安全监管工作数据按附表要求填妥,并于次日09:00前报春运办;春运期间每一阶段结束后的第二天报送该阶段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