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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程序。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市审改办的时序进度要求,我局对环保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环保设施预验收等
3 个审批环节;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积极做好服务,开展办事承诺制,提高办事效率。
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审批(审查)时间由原来的 60 、 30 、 15 个工作日缩短为 15 、 5 、 3
个工作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项目审批(审查)承诺 7 个工作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审批发证承诺 10
个工作日,夜间建筑施工项目审查备案做到即时办理,污染治理设施拆除、闲置核准承诺 1
个工作日。同时,对这些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于 2009 年 11
月首批进驻正式运作的邵武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指定专人负责;并印制“邵武市环境保护局服务指南”,将各种审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请资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等一次性告知给项目建设方。
在具体审批过程中,由专人负责到底,做到受理、现场勘察、初审即时办理一步到位,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给予说明,明确答复不予办理;对一些选址适当的大中型项目,如烟叶复烤厂给予先行办理环保立项,同时抓紧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缩短办事时间;对政策鼓励的重点投资项目,如东南商业城项目,主动上门办理手续,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落实配套措施,实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公众参与机制,主动征求项目建设地周围群众的意见。设立公示牌,对环保审批项目进行公开,强化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并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加强现场执法检查,监督落实环保设施的同步进行,抓好对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做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至今未发生对已取消的审批环节仍在审批或变相审批的行为,无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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