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于后”的方针,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经常分析队伍现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的精神,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在队伍的管理教育和纪律作风上从严要求,敢抓敢管,抓紧管严,严格执纪,赏罚分明。对极少数严重违法乱纪,以身试法,屡教不改者,不迁就,不护短,不遮丑,不手软,加大查办力度,及时严肃查处,惩一儆百,维护党纪、警纪的尊严。
(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警务监督网络,由局纪委、督察大队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及广大民警参与,使警务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二是加大内部督察监督力度,对民警遵守工作纪律、上岗执勤、警容风纪、执纪执法等工作开展现场督察、专项督察和多方位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通报批评,刹风肃纪,促进民警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公仆形象和文明形象。三是完善和深化警务公开制度,继续加大警务公开宣传力度,扩大警务公开知情面,适时进行警风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行民警聘任制和干部交流及热点岗位民警轮岗制度,实施末位民警调整辞退制,增强队伍活力。同时,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方针,在各派出所全面搞好“五小工程”建设,解决伤亡民警及家属的实际困难,逐步改善公安装备和民警待遇、工作生活条件,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抓好队伍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是新时期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根本之举和长期任务。这次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为期八个月的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虽然基本解决了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但只是一个良好开端,一个新的起点,今后的教育任务依然繁重,我们将按照既定思路,加大落实力度,保证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切实贯彻执行,收到实际效果,从而将公安工作以及公安队伍建设推向一个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