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的生、冷、硬、简单粗暴等问题;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违反政务公开内容乱收费和不按程序、不按时限办事,群众举报投诉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该科所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评优、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并按有关法纪处理。对于落实责任制不好的科室和工作人员,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增强落实责任制的自觉性。通过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通过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拓展监督检查渠道,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言行都符合党章的要求,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率先垂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我局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之风作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大力开展群众评议活动;积极进行纪律、作风整顿,坚持纠建并举,加强部门和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推行行风示范窗口活动,遵循“公开、公正、效率、便民”和“依法行政、牵头负责、限时承诺、优质服务”的原则,开展便民服务。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入手,实现管理方式由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科室”、“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坚持纠正办事不公,以权谋私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第一标准。做到业务工作抓到哪儿,党风廉政建设管到哪儿,纠风工作纠到哪儿,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力争在今年地区开展的“人民满意单位”挂牌活动中榜上有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