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1983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是集学历教育、中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学校长培训为一体的成人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今年8月经上级批准创办开设附属中学。我院占地50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6700多平方米,绿化面积15300多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79人,离退休同志56人。在职专任教师46人,其中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19人,讲师18人。我院教学楼、图书实验楼、学生公寓、住宅楼、学生饭厅、大礼堂等教学生活设施齐备。目前各类学历教育在册学员3000余名(其中专科1800名,专升本200名,网络教育1000余名),年培训各类教师13000余人次,为宝鸡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院是1995年被金台区委区政府批准为文明单位的。近年来,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以育人为中心,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的各类教育活动。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把长远目标同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坚持群众路线,动员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积极开展“创佳评差”等系列创建活动,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台阶、上质量、上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升了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目前我院呈现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舆论氛围,初步形成了文人相亲、相互理解、彼此尊重、团结和谐、积极向上、其乐融融、共图发展的校园人文环境。全院以发展为主题,以质量和效益为基点,以项目为依托,以招生为龙头,以责任制管理为机制,以创建省内一流教师培训基地为目标的发展思路深入人心,初见成果。学院连续三年被市教育局评为目标任务完成优秀单位和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9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2009年被金台区命名区级花园式单位。今年创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及园林式单位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可望一举成功。
现将近三年来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工作情况简要的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精神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领导是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根本保证。为此:
(一)反复学习动员,不断提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
我们着力引导师生员工结合我院的实际,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抓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首先思想认识必须到位。只有提高思想认识,才能自觉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只有提高思想认识,才能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创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而认识的提高无论对领导班子还是师生员工都有一个不断学习、不断深化的过程。为此,始终坚持把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论述和“三个代表”、“以德治国”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放在创建工作的首位,组织领导班子和全体师生员工反复学习,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深入讨论,提高了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一是认识到创建“文明校园”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学校是传承和创新先进文化的一个重要阵地,精神文明是先进文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