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二○○八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08年我院要继续按照高检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省、市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及县纪委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结合当前所学习的“十七大”报告,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案件的力度,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
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1、要认真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纪委有关要求,领导干部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必须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1)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2)对“跑官要官”抵制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3)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的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职非法利益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4)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5)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2、严格遵守高检院“六个严禁”的要求。(1)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2)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3)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4)严禁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谋取利益;(5)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吃请和礼物;(6)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友子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凡违反上述要求的,一律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在收到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违反“六个严禁”案件举报线索后,要及时报市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3、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继续推进“三项治理”工作。
二、坚持从严治检方针,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标本兼治,遏制腐败蔓延的根本措施和有效手段。惩治有力,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威慑力。
一要突出办案重点。按照省、市院要求,今年重点要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案件。查办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影响公正执法的案件;查办参与涉黑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执法犯法的恶性案件;查办违法违规办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加强对《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者,发现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袒护。二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树立惩治与保护并重的意识,既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案件,又要坚决保护干警合法权益。对违纪干警,要坚持“持惩前毖后,治病救入”的方针,实事求是的运用好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对受到诬告陷害的要及时澄清是非,坚决予以保护。三是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院党组特别是检察长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查处案件。四要严肃执纪。坚决纠正处理违纪人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切实纠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降格处理或以批评教育、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以及处分不公开、不入档等问题。
三、着力纠正和解决检察机关不正之风。
1、要继续加强执法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