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动本区农户数量达到300户以上。
2、农民专业合作社
(1)从事的产业属于当地特色产业,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
区域布局要求,能带动农民形成区域性产业带(群)。
(2)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
执照,社员人数300人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
(3)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农民成员入
股资金不低于股金总额的60%。社员人均收入比未参加农民专业
合作社的农户高10%以上。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商标。有相关部门认定
的生产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和农产品生产记录。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办公场所(不小于100平方米),经营
场地(不小于2000平方米)和服务设施。
(5)合作社组织运行时间在1年以上。
3、一村一品
农产品生产型专业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农林牧渔
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涉农服务型及非农产业型专业村
,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比重达到60%以上。从业
农户数要达到专业村总户数的50%以上。专业村农民人均收入要
高出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10%以上。
二、补贴标准
(一)滨海循环农业科技园区
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研发转化
、重大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并在土地使用、税收、
工商登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农业生态循环示范园
1、种植业示范园区
凡是列入规划和计划,符合棚室建造标准要求新增的新型节
能日光温室、普通温室、钢骨架(复合材料骨架)塑料大棚及普
通塑料大棚,均享受市、区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1)新型节能日光温室:当年集中建筑面积达20亩以上,
砖墙、钢骨架结构(复合墙体及骨架)的温室按建筑面积每亩补
助资金14000元。其中市补7000元,区补7000元。
(2)普通温室:当年集中建筑面积达20亩以上,按建筑面
积每亩补助资金8400元。其中市补4200元,区补4200元。
(3)钢骨架(复合材料骨架)塑料大棚:当年集中建筑面
积达50亩以上,按建筑面积每亩补助资金5000元。其中市补2500
元,区补2500元。
(4)普通塑料大棚:当年集中建筑面积达50亩以上,按建
筑面积每亩补助资金2400元。其中市补1200元,区补1200元。
2、现代畜牧业示范园
经市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可享受国家和市财政的补贴政策。
每个生猪养殖示范园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肉鸡养殖示范园一次
性存栏5万只以上的,在国家和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一次
性补贴10万元。
3、水产养殖示范园区
经市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享受市财政重点扶持,区财政按规
定给予适当补贴。
休闲渔业项目完成后,经验收达标,建设投入达50万元以上
,一次性补贴10万元;建设投入在8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贴20万
元。
4、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村一品
达到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标准的享受市级财政补贴;达到区级
重点龙头企业标准的,由区财政一次性补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