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水利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计划管理,突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的重点领域。以加强面上工程投资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办法。
21、继续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出台《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水利部关于解决水利工程建设同体问题的若干意见》。加强对水利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完善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系统,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
22、加强其他相关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强化对农村水利建设项目的民主决策,积极培育和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完善和落实水土保持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的管理。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配套法规建设,加强各地水资源费征收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外事出国团组管理和科技项目管理。修订完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
用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加强对防汛抗旱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加快出台《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核查办法》,强化对蓄滞洪区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继续开展对“四无”水电站的清理。23、继续做好构建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各司局、各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党组关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在抓好去年重点规章制度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其他规章制度和办法。加大对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的力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构建惩防体系的工作经验,指导和改进下一步工作。
七、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的整体水平
24、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之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管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坚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认真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规范检查考核的程序,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基层单位的落实,组织开展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调研。
八、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25、要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有效监督行政权力的体制机制。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26、要充分发扬民主,形成反腐倡廉合力。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按程序办事,决不允许搞“家长制”、“一言堂”。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要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举报受理工作。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