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继续开展培训办班治理整顿工作,规范各类办班行为,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
13、开展水利行风评议工作。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灌区行风评议活动的基础上,以水利基层单位和水行政执法队伍为重点,开展行风政风评议工作,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实用的民主评议指标体系,认真整改行风评议中发现的问题,逐步建立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
1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任务分工意见》,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水利单位办事公开,将其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
15、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组织编制《水利部政务公开内容详细目录(第二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做好国务院将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工作。
16、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效能监察和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制,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完成部机关和流域管理机构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强制等四个方面的执法职权。制定《水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权力运行机制的建立。
六、推进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17、继续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取消和调整水利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继续做好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
18、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准配强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一把手”。创新干部培养选拔的方式方法,加大干部岗位交流力度,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任期管理办法,建立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加强[你阅读的文章来自:www.gwku.net]干部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考察工作,坚决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19、继续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设。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继续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加大水利预算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水利财务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做好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20、继续加强水利投资管理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