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建设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房屋拆迁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法
住宅拆迁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安置地点在*********内。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必须权属清楚,凡权属不清或有产权纠纷的,必须实行产权调换。
(一)被拆迁住宅货币补偿金额单价按附表一所列结构类别单价结算,安置房的安置价格按****元/㎡计算。按期搬迁并签订协议,分别按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安置方式给予相应的优惠或奖励(详见附表六)。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平屋按被拆迁住宅货币补偿金额的****%给予奖励,二层及二层以上建筑的房屋按被拆迁住宅货币补偿金额的****%奖励。安置房面积应按最接近原房的面积安置。因建筑套型设计问题,每个产权户所选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原房面积部分在****平方米以内(含****平方米),按****元/平方米结算;在****平方米以上****平方米以内(含****平方米)的部分,按****/平方米结算;超过****平方米部分,按商品房市场价格结算;不足原面积部分,按附表一所列相应结构类别价格补偿。
(二)拆除****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实施以前,经生产队(村民小组)、大队(村委会)、公社(乡镇)(以下简称“三级”)批准用地基建的房屋,以及持有“土改”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的房屋,按原批准基建用地范围内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三)拆除经规划部门批准基建的房屋,以及****年****月****日《土地法》实施以后至****年****月****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管理的通知》(**政〔****〕综***号)前,经*****批准基建的房屋,按批准土地范围内基建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四)******两侧底层第一自然间的房屋,其未经批准将住宅和企业用房改建扩建为经营性店面,拆迁时仍在经营,被拆迁人能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搬迁和签定协议的,被拆迁房屋按本方案(一)、(二)、(三)、(四)款以住宅给予补偿安置外,可再按以下的办法给予补贴:
1、对持有****年****月****日以前的工商营业执照的,按认定为经营性店面面积给予每平方米600元补贴。
2、对持有****年****月****日以后的工商营业执照的,按认定为经营性店面面积给予每平方米****元补贴。
经营性店面面积的认定,一般以原建筑结构临路底层的第一自然间计算,第一自然间界限不清的,或新建大开间的,其进深不得超过8米。
二、违章建筑的处理
违章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但结合本片区实际,对土地来源合法,并按期搬迁签订协议的,可按以下办法分别处理。
(一)拆除****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经生产队(居民小组)、大队(居委会)二级同意基建用地并缴付土地款的房屋,按同意基建用地范围内的建筑面积的****%给予补偿安置。
(二)拆除****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