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适应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必要明确我局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市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对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局,从严治科、所,从严治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二、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局广大干部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全局廉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即: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的责任,对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组副书记、成员(副局长)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全局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化,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2、在全局干部范围内普遍开展党性党纪党风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意识。
3、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全局党风廉政建成设和反腐败的情况,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4、结合全局的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履行监督职责,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领导并组织本局各领导干部谦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五、本局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局党风廉政建设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和安排。
2、组织党风廉政建 设的检查考核,督促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3、加强协调,排除干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5、搞好教育,带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本级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廉政责任制度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执行谈话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六、党组领导班子的其他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领导责任。
1、积极协助正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得到落实。
2、及时解决分管部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分管部门、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并及时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