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取得新成效。
一)明确职责。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机制。重点明确“两级组织、三个责任人”职责。乡镇党委书记、党务工作者和村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即明确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与干部选任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并将发展党员工作靠实到每个班子成员身上,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时,要建立定期督查考核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形成县抓乡镇、乡镇抓村、一级抓一级的督查考核制度。
二)拓宽渠道。健全民主推荐党员的工作机制。通过引导、宣传、教育。积极推行“三推一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事先通过党员、群众、群团组织推荐,不断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个人自荐的同时。支部在推荐相对集中的人选中确定初步名单,经考察了解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办法,广泛挖掘优秀分子,重点在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等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产业协会会员、非党致富带头人、企业骨干等群体中发展党员,进一步拓宽发展渠道。
三)扩大民主。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机制。一要实行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即:对拟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对象、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时必须进行公示,重点突出“三榜”公示。进一步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更多地吸纳群众的意见和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二要实行接收预备党员答辩制度和票决制度。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拟接收对象向全体党员进行思想汇报的同时,接收党员有关方面的质询,现场回答,并全面实行无记名票决制,让党员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三要实行预备党员预备期承诺制。每名新党员在预备期内,对照党员标准和自身的特点,就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向党员群众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克服预备期没有压力、坐等转正的现象,逐步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内外群众监督之下。
四)完善程序。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审查制度。按照“保证质量、慎重发展”方针。严把培养考察、政审、审批、公示、转正“五个关口”全面落实上级党组织预审、组织员面审、党委会审、组织部检审的四审”制度。同时,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审查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完成计划的党组织进行治理整顿或对党组织负责人谈话诫勉。
五)重点整治。建立发展党员“重点村”限期转化机制。要建立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包干责任制。由党委副书记包村进行重点指导,对多年不发展党员、党员队伍老化的重点村”党支部。挂牌限期转化。同时,要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对“重点村”转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等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以及时掌握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六)加强培养。探索建立积极分子培训教育新机制。采取重点培养、培带结合等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支部委员或党建指导员“1+1结对联系、两名正式党员帮带培养机制,努力构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教育、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培养联系人的职责。变被动汇报为主动过问,确保党组织能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使入党积极分子能受到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定期培训,通过开展理论教育、知识竞赛、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等活动,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