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
四)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制夜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要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农民工的培训内容,提高农民工技能的同时提高其法律素质,使他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开通“农民工维权热线”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水平和宣传演讲水平。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田间、地头,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要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处理农村矛盾纠纷、促进农民学法用法中的作用。
六)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提高现有阵地的利用程度,为农民学习法律知识、获取法律服务提供稳定便利的场所。力争在五五”普法期间做到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居民小组或者自然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农村广播网要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力争推出一批农村法制宣传精品节(栏)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保障经费。要健全完善农村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学法用法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和民政办、农经站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农民学法用法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要根据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通过调查研究、督查考核等手段,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各地开展农民学法用法工作。
三)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农村实际,积极开展农民学法用法试点工作。要注意培养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引导、推动农民学法用法工作。
四)督促检查,注重实效。要进一步研究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农民学法用法目标责任制,明确并强化各相关部门和农村“两委”干部责任,把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情况和效果,作为考核各相关部门和农村“两委”干部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镇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把农民学法用法活动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