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确保乡镇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4.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围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新修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主动承担起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掌握分析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五项制度”,加强监督考核,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2.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以落实“五严守、五禁止”要求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合乡镇换届工作,加大干部使用和交流力度,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训,积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拓宽知识领域,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强作风建设,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3.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全面贯彻中央、省、市部署的同时,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研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措施,大胆学习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单位好的做法,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