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务中心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有效探索,也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直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搞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规范、高效、便捷、透明的行政审批运行方式,有利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有利于克服行政权力越位、缺位、不到位等现象,加快推进职能转变。近年来,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善政务服务环境,促进科学、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目前仍存在个别部门对进驻政务大厅的窗口重视程度不够该进的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长期拖延不进;对办事窗口的授权不够充分,办事窗口现场办结率低;以及部分工作人员不能完全满足规范化服务的要求等问题。各部门、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认识统一到县委、县的决策上来,大力支持和配合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真正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综合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二、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工作的运行机制
一)规范事项进厅。认真执行《县人民关于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民政发[]229号)和《县人民办公室关于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备案制管理项目的通知》民政办发[]259号)未列入保留的行政审批目录的一律不得再审批。各部门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要严格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或不能纳入政务中心集中受理和办理的必须说明原因,书面申报县同意。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相关部门(单位)一律不得在本机关或政务服务中心以外的其他场所受理、办理,不得擅自撤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由多个股室(含下属单位)承担的要归并到一个股室并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规范审批程序。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一律到政务大厅所在服务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事项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退回件进行分类,并向申请人出具《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应明确承诺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属于转报、上报的事项,窗口受理后向申请人承诺上报时限,并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由窗口派专人按时办理签字手续,不得麻烦申请人;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重大审批项目,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联合踏勘、联合办公、集中办理”原则统一协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凡进入“绿色通道”审批项目,要按照从简从快、一次告知、限时办理、联审联办、最低标准、超时默认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及时为招商引资企业办理各种手续,确保项目审批无障碍运行。
三)加强人员管理。各部门选派的2名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熟悉行政审批工作、业务能力强的编职工,并保持相对稳定,窗口工作未满一年不得更换。政务中心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及时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和平时考勤情况反馈给原单位,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窗口工作人员,政务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其退回原单位,原单位应立即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