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目前,县政府机构改革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决不能有消极怠慢情绪,要按照原定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意识,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职责和三员协管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认真抓好本辖区内食品监管工作;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要在做好前一阶段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基础上,坚持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牢固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突出薄弱环节,狠抓责任落实,尽最大努力避免食品安全隐患演变为危害人民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做好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消费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监管
1加大对农产品温棚种植,畜产品暖棚养殖的技术指导和教育宣传,指导种植养殖户合理用药、科学饲养。
2加大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
3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对种植、养殖全过程的管理,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严肃查处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4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试点工作。
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5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落实巡查、回访、年审、备案、抽查、强制检验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等日常监管制度,健全食品企业档案,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生产,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对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6继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严厉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坚决打击黑窝点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7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豆腐加工小作坊蛋糕房压面铺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民政办发〔〕253号)要求,认真做好豆腐加工小作坊、蛋糕房、面包房、馒头店、压面铺、烤饼店、卤肉店等日常监管工作,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8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工作,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加大对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三)强化市场流通环节监管
9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督促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一票通和粘贴式台帐制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可追溯,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0加强食品市场监管,突出抓好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