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认识
安生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近年来,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趋于好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呈下降趋势,但目前仍然存在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其原因,最重要的就是事前预防”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突出表现为“四个不完全到位”一些部门、单位和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对“事前预防”重要性的认识不完全到位;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技术标准的落实不完全到位;对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防范措施和监督检查不完全到位;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一些政策措施、决策部署的落实不完全到位等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证明: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不除,事故未已;事前预防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生产工作就是预防,就是对生产经营中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诊断、识别评价、预测控制和补救预防的全过程,就是要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只有通过预防,才能真正有效地减少事故,降低事故损失,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上更加扎实地落实安全措施,突出事故预防,坚决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全力推动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突出分层督查、抓主抓重,突出各司其职、靠实责任,突出从严从细、力求实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的职责分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管局)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和宏观指导,对工矿商贸及其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直接监管,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公安、安监部门负责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城建部门负责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农机部门负责农业机械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水务、电力、邮政、林业、农牧、文体、旅游等部门负责本行业水利工程设施、电力设施设备、邮政通讯、林草、农药、文体娱乐设施、旅游景点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县属企业和省、市驻民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直部门为主。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建立和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活动、重大工作任务的情况;监控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情况等。
4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县上主要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每半年不能少于一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煤管局)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