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信贷投入,积极关注和研究兰渝铁路、兰海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需求,加强项目分析,确保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合理信贷资金需求。
四)落实弱势群体的信贷扶持政策,积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一是做好金融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进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银发[]238号)要求,及时调整贷款管理办法,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及零就业家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小企业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严格落实与高校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加强与教育部门和高校的协调配合,加强贷款审查和管理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在校学生的诚信教育,营造有利于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的信用环境。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提高助学贷款的覆盖面。
五)积极发展和扩大消费信贷业务,进一步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扩大内需为着眼点,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134号结合当地消费特点和消费市场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消费信贷形式,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改进住房金融服务和风险管理,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改进和完善汽车贷款担保抵押方式,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稳步发展。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扶持力度,支持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拓展消费信贷服务领域,培育和发展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新的消费信贷热点。大力推进银商合作,推广银行卡的结算和支付,促进扩大银行卡消费市场。着力培育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开发满足农民不同特点、不同层次需求的消费信贷产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支持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活动,活跃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个人购房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3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安居工程为重点,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满足房地产开发的合理融资需求,增强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302号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的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合理下浮利率,鼓励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合理调配信贷资源配置,大力支持灾区重建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支持灾后重建的政策,全方位做好全市灾后重建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
一)加快农户住房贷款发放力度。农村信用社要以现有小额贷款管理机制为基础,积极创新信贷产品,优化贷款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