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快梳理进度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首先要梳理清楚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市政府印发各部门的三定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市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抓紧执法依据的梳理。省政府已以甘政发〔〕334968号文公布了省直52个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市直有关部门在梳理所属部门执法依据时,要注意与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相衔接,以避免遗漏。
尚未完成执法依据梳理的市直有关部门,必须抓紧完成执法依据梳理,最迟于10月25日前报市政府法办公室,以便审核公布。未按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也要按本通知要求上报,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接受本级政府监督。
二、分解法定职责,明晰执法责任
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本级政府依法确认公布的执法依据,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原则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逐级逐岗分解落实具体执法责任,明确界定各执法岗位的职责。分解执法职责过程中。要注意体现机构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部门“三定方案”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不一致的由编部门牵头进行调整。要结合不同岗位的具体职权,定执法工作流程,分解执法责任,量化考核指标,使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和执法人员都明确自己岗位的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范围、执法权限与义务、执法标准与考核指标。要根据本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相关内容,采用流程图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定精细严密、科学高效的内部执法程序,切实把本部门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这项工作务求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各部门分解落实执法职责的具体方案,经会议讨论通过,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市政府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健全工作度,规范执法行为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执政为民、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各项配套度的建立健全和调整完善工作,有效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对今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要实行常态和动态管理,依法及时提出排岗定责、增删完善的意见,报经本级政府法机构和编办依法审核后,通过政府发文、汇编文本、新闻媒体和网络渠道发布等形式予以公示。要严格遵循法统一、职权法定的原则,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机关的行政执法权限,也不得放弃任何一项法定职责;行政执法中涉及各部门间职能重叠、交叉,需要调整和明确的由本级政府编办和法机构协调确认;内部不同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分解要科学、合理,既要避免职能交叉重复,又要有利于相互间的协调配合。
四、完善考评办法,落实责任追究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实行垂直或双重管理的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分工组织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准确、适当,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案卷质量情况等。要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