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设备的应用工作。按照“分级存储、联网共享”的目标,以原有系统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改造,确保系统满足扩容、升级、可持续发展和互联互通的要求。严禁继续分散建设、重复建设、低端建设。城镇以视频监控技术为主,农村以报警技术为主,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各种技防手段融入统一平台,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各地要将社会治安技防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公共区域的技防建设(租赁)、运行、传输、维护和值机人员工资、技防管理平台建设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省财政对初建每乡补助5万元,每镇、每街道各补助10万元。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居民住宅小区上述相关费用由本单位和本小区管理单位承担。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技防建设。
(四)建立健全共享机制。建好市、县区、乡镇三级监控、报警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整合公安、高速公路、环保、城市建设等单位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居民小区等管理的视频监控资源,实现与同级监控、报警平台的互联互通,为政府应急指挥和有关部门的社会管理工作提供服务。逐步推进报警服务业发展,积极推动建立区域报警服务中心,推行社会社会化的自动报警和视频监控服务工作,辅助管理未接入政府监控、报警共享平台的监控、报警资源。
(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涵盖系统运行、值守、处置等管理工作制度和故障动态监控、日常检修维护等技术管理制度;制定监控、报警信息共享使用的管理制度;建立视频监控等手段的应用、处置和保密制度,不断拓展监控、报警技术的应用范围和应用效能;建立专门的监控、报警值要队伍,加强岗位培训,保持人员稳定。
(六)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各县区要将技防建设、管理、应用维护等作为对政府社会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日常检查,建立检查档案,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技防建设和管理应用的奖惩激励制度,建立健全效能评估体系,采取报送统计信息、发放问卷调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评议、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对监控、报警系统应用效能的评估,促进全省技防建设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