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促进河道采砂依法科学有序可控,切实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航运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增强采砂管理工作的紧迫感
近年来,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采砂管理秩序日趋规范,违章采砂势头得到遏制,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和规范采砂管理工作任务仍很艰巨。为此,一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事关防洪安全、工程设施安全和社会稳定,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二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河道采砂管理涉及建筑行业、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土地利用、安全生产等社会方方面面,采砂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较多,情况十分复杂。三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风险性。受利益驱动,河道采砂往往有一些社会势力参与,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对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风险。四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长期性。今后一段时期内,建筑市场对砂石资源继续保持旺盛的需求,河道采砂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采砂管理工作责任制
河道采砂管理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政府领导、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管理体制。市政府成立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河道采砂管理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辖区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和非法设置的堆砂场,划定禁采期船只指定停靠点,做好船只的摸底、登记、造册等工作;负责处理因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出现的信访事件和群体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水务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对重点堤段、重点水域实行重点监控,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采砂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非法采砂的保护势力和暴力抗法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采砂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组织警力参与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运输行业管理,从运输渠道上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海事部门负责航道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船只,坚决取缔“三无”船只,从源头上治理非法采砂。
监察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对参与非法采砂活动或在履职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查处。
三、强化采砂管理,有效规范河道采砂堆砂
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加强采砂监管,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采砂管理的资料收集和建档工作。加强采砂管理。规范采砂行为,确保河道采砂依法规范有序,杜绝滥采、乱挖、危及堤防安全的非法采砂行为。加强船舶管理。采砂船舶、机具不得在禁采区内滞留。禁采期内应当自行拆除采砂设备,并将采砂设备集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