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把其作为发展经济、稳定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根本大计。一是要做好回温的大中专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二是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继续对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三是对有就业愿望的失土农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普查和登记,统一纳入就业计划;四是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有关措施,放宽政策,打破地域、户籍等限制,努力实现城乡统筹就业目标。五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实现用工信息联网,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务。
六、努力巩固社保扩覆和基金征缴成果
一是巩固养老保险三年扩覆成果,立足本市籍人员,抓人头落实,消除空挂,保持实际缴费人数的动态平衡,防止实际缴费人数出现回落。二是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就业保障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保障范围。三是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医保范围,建立医疗困难补助基金,为生活特别困难、医疗负担过重的人员减轻经济负担和压力。四是认真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继续扩大工伤保险参保对象,做好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切实维护伤残者的经济利益。五是加强社会保险基础业务管理,加强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搞好网络建设和队伍建设,力求在社会化管理、稽核工作和优质服务上有新的突破。
七、继续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
一是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劳动用工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劳动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宣传教育,从根本上提高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制意识,规范用工行为。二是坚持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联合年检相结合,开展以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合同签订、非法使用童工查处、工资清欠以及拒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费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察活动。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在搞好太平、泽国、新河、箬横劳动争议派出庭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争取在大的镇、街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四是加强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通过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从事劳动管理、监察和调解的人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五是完善三方协调和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三方协调制度,培育协调主体,增强主体意识,积极参加协调。发挥综合监管联席会议作用,落实有关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劳动管理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
八、进一步夯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基础
一是加快实施“金保工程”,搞好管理、政策、技术、设备、业务以及机构人员等方面的整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工作。二是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个到位”的要求,加强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三是加强局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巩固效能建设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所取得的成果,锻造规范化机关,树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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