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真总结普查整治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
3、协助市政府组织对各镇、街道的普查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考核。
4、做好有关准备工作,迎接上级督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这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局里成立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江维平局长任组长,李素玉、郑忠、江欣、王礼文任副组长,江卫、陈根连、任娇云、陈君斌、朱敏秀、潘国顺、金孟可、王文辉、金实斌、阮升红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管办,朱敏秀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与督促指导工作。
(二)划定责任区域。按照省局关于专职监管与全员共管相结合、职能科室牵头与各科室分片式定责相结合的原则,划分成五个责任小组,每组4人,由局领导 1名、监督稽查科(食品监管办)1名、稽查大队1名、其它管理科室1名组成。同时根据各镇(街道)食品生产企业家数多少、监管任务轻重的实际,划定分片监管责任区域(见附件)。由各责任小组负责责任区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全面履行对责任区内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整改回访等工作,督促指导联系镇、街道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对高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每月重点巡查一次;中风险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每季度巡查一次;低风险的则每半年巡查一次。
(三)强化部门协作。发挥我局作为全市普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普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及时交流并共同协商解决普查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新矛盾,务求形成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齐抓共管、密切配合、资源共享、协调一致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构建应急机制。为加强对食品质量违法突发案件的管理,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突发案件紧急处置的快速反应、指挥和协调能力,及时降低案件和事故的负面影响和后果,要认真按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置产品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应急预案》(温质发〔20*〕17号)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时落实案件应急处理、求援等应对措施。
(五)严肃工作纪律。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各责任小组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局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把好食品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关。在深入基层开展普查整治、巡查时要把握工作方式和方法,务求普查整治工作的彻底性和有效性。对抓普查整治和经常性监管工作不到位的,导致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和后果的,一经查实,均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