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商标,建设一个农业品牌,带动一片产业,富裕一方群众。
(五)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农产品品牌监管机制。依法保护品牌,维护品牌的质量、信誉和形象,是保障农业品牌化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产品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商标专用权保护网络,与涉农企业建立商标打假维权工作制度,开展涉农商标专用权专项保护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农副产品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涉农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具体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农业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各镇、街道和各部门要把培植农业品牌、发展品牌农业作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把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工商部门要切实做到工作措施形成体系,工作力度重点倾斜。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发改、财政、科技、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以推动农产品品牌战略全面实施,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良性互动格局。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品牌富农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多种载体和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农产品商标注册对于推进品牌富农战略的重要意义,推广普及农产品商标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等相关知识,使广大农民切身体会到注册商标对增加经济收入的重要性,在全市掀起品牌富农战略宣传高潮。在有发展潜力的农产品产地举办专题讲座,现场接受咨询,上门为群众服务,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实施品牌富农战略,以品牌促销售,以品牌促增收,以品牌促发展。努力营造争创名牌的良好氛围。
(三)加速品牌培育,扶持农业企业创牌。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品牌所有人的需求,制订培育计划,明确培育目标,建立省市著名商标培育企业信息数据库,开展一对一帮扶,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帮助其争创省、市著名商标,以提升本地特色农业的产业层次。工商部门要为农产品企业申报省市著名商标争取政策上的倾斜。
(四)加大政策扶持,完善农业品牌激励机制。发展品牌农业,既离不开市场的有效配置,也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推动。为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市财政应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对注册商标、驰(著)名商标、证明商标、品牌基地、原产地保护认证等单位进行奖励。对注册农产品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每件补贴1000元;对注册证明商标的奖励5万元;获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10万元;获国家级、省级商标品牌基地的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有条件的镇、街道也应设立专项奖励基金。要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品牌农产品开发,有效实现工商资本与品牌农业的结合。金融部门应加大对品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农业企业解决资金困难问题。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