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进行系统认真的总结,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布。要把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学习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市委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学习实践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进行,同时保证必要的经费。
(二)强化督查指导。市、县两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派出若干指导检查组,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相关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防止活动走过场、出偏差。要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宏观指导和具体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搞好督促检查,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不同批次学习实践活动的特点,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使联系点成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要坚持分类指导,对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提出不同要求;对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两新”组织中的党员、偏远农村牧区党员、流动党员,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切合实际。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努力使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与。
(三)搞好舆论引导。要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宣传部门及新闻单位要精心谋划,做出安排部署。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个批次、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统筹协调各个相关地方、行业、部门、企业、单位的活动安排,加强上下互动、左右联动,促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的解决。要增强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责任感,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做好各方面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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