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社区党建工作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整体布局,统筹规划,抓住重点,同步实施。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继续落实区级领导包挂街道和部门联系社区工作制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合力。
2、加强阵地建设,为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按照因地制宜、拓宽渠道、整合资源、布局合理的原则,力争巩固一批、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标准较高、内涵丰富的党建活动阵地。要采取"典型示范、样板引路"的方式,通过地方财政拨一点、向上争一点、有关单位部门帮一点、街道贴一点、社区筹一点的上下联动"五个一点"的办法,分批次重点解决社区党组织办公无场所、活动无阵地的问题。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社区工作用房、活动场所建设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市上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等部门的支持,将社区党组织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纳入公共建筑规划体系进行建设,对新建居民小区、开发区达不到党组织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标准的,所属社区不予接收管理。从20*年起,在争取中央和省、市投入资金的基础上,区财政每年按照每个社区2万元的标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统筹集中使用。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辖区单位要积极帮助社区解决办公用房和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方面的具体困难,其活动场所、文化设施要向社区开放,实现资源共享。考核部门要把辖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3、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增人增加经费、减人不减经费的原则,确保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运行经费,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和社区工作者的"三金"保障,实施"两个纳入、两个确保",即:把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运行经费和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正常运转;把社区工作者的"三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社区工作者退有所养。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运行经费,按每个街道、社区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由区财政预算安排。街道、社区办公用房的冬季取暖费由区财政按实际核拨。从各方面为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努力调动街道、社区干部的积极性,开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