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⑺密切联系群众,搞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街道、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社区党组织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⑴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部署,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⑵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和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⑶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落实党内各项制度,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⑷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⑸做好社区居委会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⑹加强对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与驻区单位党组织的联系,组织和协调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⑺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信访和各项服务工作;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区的管理和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党建工作网络体系
1、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根据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和社区党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健全社区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都要单独建立社区党组织。有50名以上党员的,可以成立党的总支委员会;有100名以上党员的,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要加强在楼群、院落、居民小区建立二级党支部。尤其要重视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建立党组织的工作。要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不断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
2、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街道、社区组织体系。加快街道、社区组织体系改革,构建"三纵三横"的组织网络,"三纵"即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和直属党员;"三横"即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要完善和落实居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居民代表大会、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等组织制度,形成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居民代表大会决策、居民委员会具体实施、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参与的街道社区组织体系。
3、不断加大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把"两新"组织党的建设纳入社区党建的范畴,指导、协调和支持驻区"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建立联合党支部、挂靠社区党组织、设立党员联络服务站、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街道党工委要与"两新"组织的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双向联系制度,适时向他们通报这些组织的党建情况;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将这些组织的注册登记和年度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其所在街道党工委。
四、选好配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大街道、社区干部的交流、配备力度。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切实选好配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把组织能力强、勤奋敬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青年干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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