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施“两免”措施,是提高群众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的积极性,把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做在怀孕之前,并对高危目标人群及早采取干预措施,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属各有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性、必要性。
三、基本内容
(一)“两免”对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区,且在*区登记结婚的人员可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2、在我区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的待孕妇女可享受免费孕前优生检测。
(二)检测检查项目
1、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按照《*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柯政发〔20*〕42号)文件执行。
2、孕前优生检测项目按照省政府(浙政发〔20*〕82号)文件执行。
(三)服务机构
*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区妇幼保健院)为我区婚前医学检查指定单位。
四、经费保障
(一)经费来源。“两免”检查检测所需经费除省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负担。
(二)“两免”结算标准
1、免费婚检医学检查:按照《*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柯政发〔20*〕42号)文件执行。
2、免费优生检测: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检查经费指导价执行,并按实际检查人数拨付。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两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重点推进、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把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各责、相互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推动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开展。建立由人口计生、卫生、民政、财政、宣传、残联、工青妇等部门单位组成的“两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3),强化部门间的协作。“两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指导,落实保障措施,扎实推进“两免”工作;年终对各部门、各检查机构进行考核评估,使“两免”工作列入经常性工作,保质保量开展好“两免”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作
“两免”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人口计生、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区计生局作为“两免”工作组织实施的牵头单位,负责“两免”实施的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区实施“两免”工作的考核评估,根据工作目标要求,定期开展绩效评价;负责“两免”的统计汇总、经费预算并报区财政局;负责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发放《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时动员待孕妇女自愿进行检测;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宣传网络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对面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参与“两免”的积极性。
区卫生局负责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