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抓好住房结构调整工作,确保“两个70%”的落实。八是进一步严格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全区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九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争创精品楼盘,创建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水平管理的优秀住宅小区,推进住宅产业品牌化。十是认真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四)健全管理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和谐建设发展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进一步健全建设管理体系,规范建设市场行为,建筑节能为重点,继续大力推进和谐建设发展,为构建和谐建设领域作出积极的努力。一是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管,严肃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和中标后的转包等行为,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二是开展市场行为专项治理,整顿和规范监理市场,整治相互压价、低水平监理行为,重点查处业主违法开工、规避招标、虚假分别标、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三是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严格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四是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项目法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各司其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严格工程备案制度;切实提高住宅建筑质量,减少市民质量投诉。五是全面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以公共建筑为重点,大力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确保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达到50%以上。继续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六是完善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管理机制,减少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和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的上访事件,努力构建和谐的建设领域。
(五)加强作风建设,实现建设系统作风的新转变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深入开展“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投资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努力实现建设系统机关和干部职工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一是成立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奖惩制度。二是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为落脚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着力解决全局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经济主体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三是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速度,精减审批环节,在原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开通建设窗口“一站式办成”审批通道,实现行政审批的提速和提质。四是加大新一轮政务公开的推行力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完善行政许可制度。五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提倡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五是深化“三服务”活动,局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多深入基层、企业、园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经济主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尽全力为业主和群众解决问题和困难。六是以信用建设和文明行业创建为推动力,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和谐内涵,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廉洁、高效、文明的建设行业新形象。
(六)加强廉政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日常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强化廉政意识和自律能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加大八小时外监督力度,强化自律意识和行为。二是进一步突出治理重点,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逐步建立我区建筑系统商业防治贿赂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