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1.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按照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逐步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突出以“创造能力”、“知识技能”、“思想品质”为标准,加大对有突出业绩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力度。在人才的选拔过程中,要坚持向科技、生产、经营一线人才倾斜,向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人才倾斜,向中青年科技人才倾斜。
2.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确保用人单位的分配自主权。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按照人才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以工作业绩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将专业技术人员的利益与其贡献紧密挂钩,可实行协议工资和年薪制等分配形式,鼓励企业对特殊人才采取特殊的分配办法。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业余兼职,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建立人才奖励制度。建立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制度,以激励有突出贡献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为加快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单位。
(六)不断改善人才环境
1.改善人才创业环境。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推行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加大对道路体系、电力系统、环境设施、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硬件设施,加快企业发展,为人才创业提供更好的平台。
2.改善人才社会环境。大力宣传各类人才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和作用,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重才、爱才、用才的良好风尚。建立和健全学会、协会组织,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学术交流条件,以利于人才的创造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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