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驻会成员联系代表和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等制度,使代表在常委会的监督等各项工作中,有更多的参与,发挥更好的作用。
三、着力加强联系指导,进一步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基础
重视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推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开展。把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会同区委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的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会议精神的有效贯彻。加强干部培训,推行乡镇、街道人大干部上挂区人大机关轮流定岗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受训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积极开展对政府和有关站所的工作评议,促进政府和站所改进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街道人大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完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工委的作用。依法督促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关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四、扎实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要深入学习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要求,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开展人大机关“快乐工作年”活动:要深化思想认识,树立积极乐观的态度,正确处理机关上下、内外关系,确保人大工作程序上、实质上的有效性,努力打造民主和谐、务实创新的学习型机关。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继续坚持人大机关支部学习制度,开办法制讲座,强化自身学法,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依法执政的能力。要继续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体察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及时总结人大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推动人大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优质高效地完成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树立大宣传意识,营造工作氛围,着力提高宣传实效。抓好人大机关队伍建设,提高办会质量、办文水平和办事能力。主动参与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区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