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推进机制,积极开展服务业项目的筹划、论证、筛选工作,建立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库,每年推出一批招商项目。“十一五”期间,大型物流基地建设、连锁经营商场、职业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中外合资旅行社、中介咨询服务企业等争取在利用外资上有新的突破。鼓励引进世界500强服务性企业落户*,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性企业来我区投资。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确定一名区级领导联系,帮助协调项目在审批、用地规划、建设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七、建立激励机制
(二十二)表彰优秀经营者。每年召开全区服务业工作会议,评选发展快、财政贡献率大的旅游、新兴商贸(餐饮)、中介服务、农家乐等服务业突出贡献企业和优秀经营者,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贡献特别大的企业,设立“区长特别奖”,奖金根据贡献确定。
(二十三)支持品牌建设。对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名牌产品)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及技术创新。充分挖掘*丰厚的文化底蕴,包装、推荐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餐饮、家政、文化等品牌。“十一五”期间,每年要在有关优势行业中开展优秀企业评选活动。
(二十四)建立企业、市场创业绿卡制度。全区范围内,对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企业或当年实际入库税金5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及实际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企业,均可向区委、区政府申请创业绿卡。
八、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五)建立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建立区领导联系挂钩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发展服务业(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作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解决服务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工作。要配强机关经济职能部门和重点乡镇的领导班子,提高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比重。各乡镇街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原则上由懂经济、进党委班子中的副乡镇长(副主任)分管,同时配备2名服务业工作人员。
(二十六)优化发展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转变观念,营造我区二、三产业互动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深化改革,拓宽发展思路,提高发展服务业的能力。大力培育和引进各类人才,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改进统计制度和方法,建立和充实服务业统计工作机构和网络。根据我区实际,建设一套较为完善的服务业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及时反映服务业总体发展情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教育,完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打造诚信品牌,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十七)增加考核指标。调整和完善经济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增加服务业发展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力求量化、刚化、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从20*年起服务业经济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将服务业的发展作为乡镇街和机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其中对部门的考核则要突出对服务业的服务与支持。
(二十八)鼓励发展服务业协会。引导服务行业的骨干企业为龙头,组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协调、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作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第三产业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区服务业行业协会开展工作。